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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培训班

    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09-23 00:00:00    您是第位浏览者

    9月22日下午3:00,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培训班在逸夫楼三楼报告厅举行了开学式。校纪委书记李克、组织部部长吴晓峰出席开学式。本期培训班的144名学员参加了开学式。开学式由党校常务副校长陈朱文主持。
    李克书记代表党委做了动员讲话,他强调本期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深入开展,讲了四点意见:第一、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性;第二、明确这次培训的目的,希望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理论素质、工作能力、促进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交流;第三、做一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他要求支部书记做到三点:一是讲大局,维护团结;二是讲奉献,办实事;三是讲廉洁,注意形象;第四、遵守培训班的要求,他要求支部书记们一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二要联系实际,深入思考;三要端正态度,严格要求。
    吴晓峰部长为学员们上了培训班的第一堂课——《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吴部长从新旧《条例》的对比入手,为学员们分析解读了新《条例》九章三十六条的内容,并对如何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提出了五个要领:一是要坚持党对高校的领导;二是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三是加强高校党员队伍建设;四是要发展党内民主;五是党要把握好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此外,吴部长结合新《条例》,联系我校党建工作实际,从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党支部的机构设置、党支部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主要作用等四个方面,对党支部建设及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性做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吴部长向学员们通报了我校党建工作情况,并对近期几项主要工作做了布置。
    党校陈朱文副校长在总结时要求学员们要在学习中把李克书记的讲话精神贯彻到各个方面,要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做好支部书记的本职工作。他还强调了培训班的学习要求并宣布了各小组组长名单,明确规定了小组长的职责,要求各小组长认真履行。
    这次培训由组织部、党校联合举办,由党校具体负责培训实施工作。主要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工作实务。参加对象是我校各党总支所属支部的非处级支部书记及副书记(含党总支秘书),包括支部书记为学生的人员,共计144人。学习时间9周。其间,还将邀请市委党校长期从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教学和研究的阮黄南教授为学员做辅导报告,各小组还将组织2次讨论交流,每位学员须撰写一份2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