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帮助发展对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好十九大党章,正确认识党员标准、入党条件,端正入党动机,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经研究,定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5日举办第三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与内容
1、培训方式:系列学习辅导报告、小组讨论、自学、小组社会实践。
2、培训内容: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包括十九大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根本宗旨、大学生的信仰、文化自信与大学生党员党性修养等。
二、培训要求
1、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党校学员管理规定》。
2、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3、统一填写《学员培训考核表》和发展对象培训鉴定,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三、考核办法
1、每位学员撰写一份学习心得(手写、字数不少于1500字),于培训结束时交各领队,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2、社会实践成绩由各领队根据学员表现酌情加1-5分,未参加社会实践者不予结业。
附件一:教学计划安排表
附件二:分组名单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