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师委党校〔2011〕1号
关于举办第二期“实习支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根据校党委、校行政的工作部署,为帮助“实习支教”入党积极分子深入了解国情,认真学好“十七大”党章,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远大理想,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基础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定于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9月底举办第二期“实习支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入学要求:
1、严格遵守《党校学员管理暂行规定》,不得无故缺课。
2、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自学为主,结合“实习支教”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认真撰写培训学习心得(不少于2000字)。
4、及时做好个人鉴定工作。鉴定主要内容:
①组织纪律性情况、党性锻炼情况;
②学理论及践行情况。
二、为加强对学员的组织、管理、考核和教育工作,各系领队、组长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本系学员的考勤、小组讨论、阅卷评分、组织鉴定等工作。
中共漳州师院委员会党校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