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帮助发展对象正确认识党员标准、入党条件,端正入党动机,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经研究,定于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5月10日举办第十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与内容
1、培训方式:系列学习辅导报告、课堂讨论以及自学、实践。
2、学习内容:党章、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梦、共产党员的修养等。
二、培训要求
1、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党校学员管理规定》。
2、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3、统一填写《学员培训考核表》和发展对象培训鉴定,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三、考核办法
1、每位学员撰写一份学习心得(手写、字数不少于2000字),于培训结束时交各领队,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2、社会实践成绩由各领队根据学员表现酌情加1-5分,未参加社会实践者不予结业。
附件一:教学计划安排表
附件二:编组名单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 5月3日